一、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有什么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注意,主张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仲裁时效。
二、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方面是如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注意,主张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仲裁时效。
三、未签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具体是什么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劳动者举证责任: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自己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管理等基本事实。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若劳动者已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未签合同的法律后果,即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探讨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有什么标准时,除了明确赔偿金标准本身,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未签合同期间员工的社保权益如何保障,企业未缴纳社保又该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员工以企业未签合同为由主动离职,是否还能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这些都是与未签劳动合同赔偿金密切相关的问题。若你在实际中遇到未签劳动合同相关纠纷,对赔偿金标准及上述拓展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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