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起诉犯罪人程序怎样
公安机关并无起诉犯罪人的权力,而是进行侦查。其程序大致如下:首先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或自首材料,经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展开侦查,收集、调取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最终确定犯罪人是否有罪及应承担的刑罚。
二、公安机关起诉自己整个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办理流程中,公安机关承担侦查职能。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收集固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侦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对移送案件进行审查,核实证据合法性与案件事实,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由人民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需明确,公安机关不具有起诉职权,起诉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此为刑事诉讼中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定流程。
三、公安机关起诉到检察院需多久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所以,从公安立案侦查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短可能两个月内完成,最长可能达七个月之久。
当我们探讨公安机关起诉犯罪人程序怎样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起诉前的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这关系到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另外,起诉后如果犯罪人对起诉结果不服,又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申诉。这些都是整个起诉程序里可能遇到的情况。要是你对公安机关起诉犯罪人程序的具体环节,或者相关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应对方法,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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