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
借款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保证。若为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怎样的
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在于,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当债务到期,债务人未还款,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追讨,可直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在签订担保合同时,若明确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或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有什么条件
借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借款及担保合同,这是基础,若合同无效,担保责任一般不成立。二是担保方式明确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若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三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四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时,除了常见的担保责任之外,还有一些易被忽略的问题。比如在借款合同变更时,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对主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担保人对于加重部分可能不再承担责任。另外,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若您在借款担保过程中遇到责任界定、追偿流程等方面的问题,或者对借款担保的风险把控心存疑虑,想深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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