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未立遗嘱,死后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女儿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开始后,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父亲去世未立遗嘱,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若存在多个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父亲未立遗嘱谁有权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父亲未立遗嘱时,其遗产适用法定继承,继承权主体按以下顺序确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规则: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其放弃/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但对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者应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可多分,不尽扶养义务者少分/不分,协商一致可不均等。
以上为法定继承的核心权利主体及分配原则。
三、父亲未立遗嘱怎么处理
父亲未立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探讨父亲未立遗嘱,死后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女儿对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能会少分或不分。另外,若存在与父亲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情况,也会影响遗产分配。遗产继承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若你对父亲未立遗嘱时女儿继承权的具体范围、遗产分配比例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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