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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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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7 · 1301人看过
导读:不动产权证可撤销的情况有:当事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登记,登记机构可依职权或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致登记错误,应撤销更正;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基础法律关系无效、被撤销,当事人可申请撤销;存在胁迫等情形,受胁迫方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撤销后应恢复登记前状态,责任人需担责。
不动产权证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一、不动产权证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不动产权证可撤销的情况如下:一是当事人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登记,登记机构可依职权或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二是因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登记错误,如将不动产权利人信息登记错误,登记机构应撤销更正。三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证明不动产交易合同等基础法律关系无效、被撤销,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不动产权证。四是存在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受胁迫方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登记。不动产登记被撤销后,应恢复到登记前状态,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不动产权证书在婚前财产怎么计算

婚前财产中不动产权证书相关计算需分情况。若一方在婚前全款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不动产属其婚前个人财产,价值以购房时实际支付价款为准,自然增值部分也归个人。 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结合共同还贷比例、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三、不动产权证写单独所有夫妻有没有份额

不动产权证写单独所有,夫妻是否有份额需分情况判断。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份额。若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即便只登记一人且写单独所有,一般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份额。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并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为该子女个人财产,另一方无份额。判断时需结合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综合确定,若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当探讨不动产权证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时,除了常见的登记错误、当事人虚假申请等情形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拓展情况。比如因欺诈、胁迫等手段取得不动产权证,在被证实后也是可以撤销的。另外,若不动产存在违法建设等情况,导致不符合登记条件,相关部门也有权撤销不动产权证。这些情况可能会让不动产权属产生争议,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困扰。如果您对不动产权证撤销的具体流程、后续权益保障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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