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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信用卡诈骗案应该采用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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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6 · 1963人看过
导读:认定信用卡诈骗案主要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出现使用伪造或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可认定。恶意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经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不还属恶意透支。在数额上,恶意透支和其他类型诈骗有不同的数额认定标准。
认定信用卡诈骗案应该采用什么标准

一、认定信用卡诈骗案应该采用什么标准

认定信用卡诈骗案,主要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以下情形可认定:使用伪造信用卡,或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方面,恶意透支数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认定为“数额巨大”;五百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类型的信用卡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等。

二、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从犯该用什么方法

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从犯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在犯罪行为方面,从犯通常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次要作用表现为直接参与实施部分犯罪行为,但并非核心实行者,如协助刷卡、取款等行为。辅助作用则指为实行犯创造便利条件,像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协助伪造申请材料等。 从主观故意判断,从犯对主犯的信用卡诈骗行为有认识,且有帮助其完成犯罪的故意,但相较于主犯,其犯罪故意程度较弱。 在犯罪收益方面,从犯一般获利较少或未获利,与主犯在分赃上存在明显差异。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准确认定信用卡诈骗罪从犯,从犯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三、认定信用卡诈骗数额该用什么方法

认定信用卡诈骗数额的方法需结合行为类型与司法解释确定。对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等非恶意透支情形,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数额为认定标准。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数额指持卡人拒不归还或尚未归还的本金数额,不包含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认定时需以银行提供的交易记录、账户明细等有效凭证为依据,结合行为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综合确定实际骗取或拒不归还的金额。需严格区分不同行为类型的数额计算规则,确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当探讨认定信用卡诈骗案应该采用什么标准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信用卡诈骗案中的数额认定,不同的诈骗数额对应着不同的量刑标准,准确的数额认定对于定罪量刑至关重要。另外,关于信用卡诈骗案中的共同犯罪认定,如果存在多人共同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如何界定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责任也十分关键。若你对信用卡诈骗案的数额认定、共同犯罪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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