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存款是否要分配
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存款不参与夫妻财产分配。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其所有权归该子女,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需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
依据法律,财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成年子女虽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并不影响其拥有财产权利。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离婚时不能将子女存款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未交付的房贷房如何处理
首先,未交付的房贷房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从法律角度看,该房屋虽未交付,但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确定了购买方等相关事宜。若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且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的法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关键在于确定房屋购买情况以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再依法律规定进行协商或裁判。
三、离婚时,未参与公司经营的妻子怎样赔偿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参与公司经营的妻子,有权就婚姻期间公司产生的经营收益主张分割。若公司股权为婚后取得,该股权本身亦属共同财产,妻子可要求分割。
分割方式如下: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丈夫系股东且其他股东不同意妻子成为股东,妻子可要求丈夫以股权评估价值的一半折价补偿;若其他股东同意,妻子可取得相应股权份额。若股权为丈夫婚前财产,但婚后产生的收益仍属共同财产,妻子可主张分割该部分收益。
若丈夫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公司财产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妻子可在分割财产时主张多分,或另行主张损害赔偿。具体分割需结合股权取得时间公司性质及评估结果确定,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股权价值,必要时通过诉讼程序保障权益。
当面对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存款是否要分配这个问题,可能还会衍生出其他相关疑问。比如这些存款的来源如果是一方或者他人赠与,那在离婚纠纷中赠与的效力是否会受影响呢?另外,若存款是未成年子女通过自身劳动等合法途径获得,离婚时这笔存款的监管和使用又该如何在父母间合理安排呢?离婚本就复杂,财产和子女相关问题更是让人头疼。如果您对未成年子女存款分配及相关衍生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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