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取贷款罪特别重大的情况指什么
骗取贷款罪中,目前没有“特别重大”的官方表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重大损失”;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司法实践里,若骗取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金融机构特别重大损失、影响金融秩序稳定等情形,量刑时会从重考虑,但没有明确量化标准,由法院综合全案事实、证据裁量。
二、骗取贷款罪成立需不需要有严重后果
骗取贷款罪的成立并非绝对需要有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此罪。这里的重大损失属于严重后果情形。
不过,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即便未造成重大损失,也可认定犯罪成立。其他严重情节通常指多次骗取贷款、骗取手段恶劣、骗取巨额贷款等情况。所以,造成严重后果是构成本罪的常见情形,但不是唯一条件,具备其他严重情节同样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三、骗取贷款罪哪些情形不会立案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骗取贷款罪通常不会立案。一是虽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贷款,但数额未达立案标准,即金额未达到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数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等情况。二是行为人在取得贷款后,已积极采取措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且未给金融机构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失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三是主观上没有骗取贷款的故意,只是在贷款过程中存在一定失误或误解,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恶意欺骗金融机构。
在探讨骗取贷款罪特别重大的情况指什么时,还有一些相关内容值得注意。若出现特别重大情形,不仅犯罪主体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其违法所得也会被依法追缴。同时,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犯罪主体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这种犯罪行为还会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如果你对骗取贷款罪特别重大情形的量刑标准、民事赔偿范围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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