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此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负担费用的数额与期限,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作出判决。 需注意: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虽无需另行支付抚养费,但仍需履行日常照料、教育等抚养义务;若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求增加,子女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请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综上,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依法支付抚养费,双方共同承担子女抚养责任。
二、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学费该谁承担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学费承担问题可从以下方面分析: 1.基础教育费纳入抚养费范围 离婚时,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民法典》第1085条)通常涵盖子女生活费、必要教育费(如公立学校学费、书本费等常规教育支出)。直接抚养方承担日常教育支出,非直接抚养方按协议/判决支付抚养费,即间接承担部分教育费。 2.大额特殊教育费需另行协商或判决 若涉及超出常规的教育费用(如私立学校学费、课外专项培训费、出国留学费用等),属“必要时的合理追加”范畴。子女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追加请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教育必要性综合判决分担比例。 3.核心原则:父母共同抚养义务不变 离婚不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学费承担需兼顾协议约定、实际支出性质及父母履约能力。建议优先按离婚协议履行,遇争议可通过补充协议或诉讼解决,确保子女教育权益实现。 (注:具体个案需结合离婚协议条款、教育支出合理性等细节判定。)
三、父母离婚后怎样确定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需结合子女年龄及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 一、不满两周岁子女 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民法典》第1084条)。例外情形包括: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共同生活; 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请求直接抚养; 3.因其他原因(如母亲被监禁、失踪)无法抚养,父亲可主张抚养权(《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4条)。 二、两周岁至八周岁子女 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按“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决,考量因素包括: 1.双方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资源; 2.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不利; 3.一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 4.一方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5.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能力且愿意协助抚养(《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6条)。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 需尊重子女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084条),法院会听取其选择。 四、特殊情形 父母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需经法院审查确认符合子女利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8条)。 此外,不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且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注: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条款。)
除了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由谁来出这个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抚养费的数额确定也是关键,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判定。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也有多样,既可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当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还可能涉及抚养费的调整。如果你在抚养费数额确定、支付方式、调整等方面仍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细则和应对办法,不要错过咨询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