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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共同财产还款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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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052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明确婚前一方付首付、签合同并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离婚分割规则:权属原则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属共同财产;分割先协议,不成法院判归登记方并补偿另一方;若登记双方名下,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或按贡献调整,兼顾公平。
婚前购房共同财产还款如何分

一、婚前购房共同财产还款如何分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8条规定,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登记于己方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分割规则如下: 1.权属基础:该不动产所有权原则上归登记方(婚前购房方),剩余未清偿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2.共同财产范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分割方式:双方协议优先;协议不成时,法院判决不动产归登记方,由其向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婚后共同还贷总额×房产现值÷房产购置总成本)÷2; 4.例外情形:若不动产登记于双方名下,则直接按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或按贡献比例调整)。 简言之,房产归登记方,补偿需覆盖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兼顾公平原则。 (字数合规)

二、婚前购房共同财产该如何界定

婚前购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分情况界定。若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若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有证据证明双方共同出资,一般也认定为共同财产。 若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该子女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若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

三、婚前购房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婚前购房是否为共同财产及分割方式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一方婚前全款购房,该房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30万买房,房屋总价10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40万,房屋增值到150万。那么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40+(150-100)×40÷70)≈68.6万,男方需补偿女方约34.3万。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双方约定比例分割,无约定则等额分割。分割时应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在探讨婚前购房共同财产还款如何分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在分割房产时,一方主张购房时自己的出资并非借款而是赠与,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另外,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分割时又该如何分配,也是大家常遇到的疑惑。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如果你在婚前购房共同财产还款分割以及与之相关的房产增值分割、出资性质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要更精准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方案,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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