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良好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南开大学作为国内知名高校,其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学术底蕴和严谨的教学体系。在南开大学的学习经历,为李鉴春律师打下了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使他系统地掌握了法律知识,熟悉了法律条文和法律逻辑,为他日后的法律实践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
开启执业生涯
自2009年起,李鉴春正式开启了他的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他选择加入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对法律事业的热情,逐步在法律界崭露头角。在律所里,他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处理各类案件,从最初的青涩到如今的成熟稳重,每一个案件都见证了他的成长和进步。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至今,李鉴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使他具备了深厚的实务积淀,能够从容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这些案件中,他接触到了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和案件情况,锻炼了自己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无论是简单的案件还是复杂的疑难案件,他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专长
李鉴春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他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类案件占他承办刑事案件的约50%。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职务犯罪能力
除了在普通刑事犯罪领域表现出色外,李鉴春律师在职务犯罪领域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案件,占比约60%。对于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也十分熟悉。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所重要角色
作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李鉴春肩负着带领律所发展的重任。他不仅要处理自己的案件,还要指导和管理律所的其他律师。在他的带领下,律所不断发展壮大,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注重团队建设,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律师人才,提升了律所的整体实力。
高校讲师经历
2010年2012年,李鉴春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在高校的教学经历,使他能够将自己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传授给学生。同时,这也让他接触到了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和学术动态,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他的教学风格生动有趣,深受学生的喜爱和好评。
专家智库成员
李鉴春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这一身份体现了他在法学领域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作为专家智库的一员,他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相关的研究和讨论,为法治建设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他的专业见解和丰富经验为法治建设贡献了重要的力量。
政府法律顾问
他还担任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这个岗位上,他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帮助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他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项目,从法律角度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保障政府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他的工作为政府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典型案件剖析
以李某被控开设赌场缓刑案为例,该案件充分展示了李鉴春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的精准辩护能力。公安机关查明,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李鉴春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李鉴春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并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辩护要点总结
本案的辩护成效凸显了李鉴春律师的专业能力。他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这表明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律师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仍能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