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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力公务员涉罪案改判,免刑保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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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146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徐征律师,其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出身,执业超16年。擅长刑事等案件,处理数百起案件。此次在张X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中,徐征给出有力辩护意见,助力二审改判定罪免刑,让公务员保住公职。
律师助力公务员涉罪案改判,免刑保公职

一、专业律师积极亮相

在泰安法律界,徐征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自2006年开始执业,现担任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徐征拥有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还身兼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众多职务。多年来,他累计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数百件,尤其擅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系统应对与策略制定,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二、案件一审判决引争议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由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X犯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案件。张X在担任肥城市某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在养殖户杨X的肉鸭未用国家强制免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不具有动物免疫证的情况下,为其出具了6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审法院认定张X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考虑到其坦白情节,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然而,张X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三、二审辩护显专业实力

徐征和崔XX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参与二审。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有力的辩护意见,包括指出张X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张X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张X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实际结论真实,主观上无徇私故意,客观上也无舞弊行为。经二审审理,法院虽认为部分上诉理由不成立,但认可了张X行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的观点,依法改判张X定罪免刑。

四、改判结果意义深远

这一案件的改判,不仅关乎被告人张X个人的命运,使其作为公务员保住了公职,也体现了徐征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判断。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徐征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找到了最有利的辩护角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范例,展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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