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建设工程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在这类纠纷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众多律师面临的挑战。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的鲁世超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一、专业律师初亮相
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人身损害领域,特别是交通事故方面也有突出的专业能力。他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复杂建工纠纷案
他曾代理一起复杂的建工纠纷案件。案件源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李XX的诉讼请求,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部分调整了工程款数额,XX公司等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得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多项诉求,如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多项款项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
三、再审过程显能力
本案经过了省高院的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鲁世超律师在省高院再审审查中,凭借专业的辩论和代理意见,让法院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鲁世超律师继续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
四、最终结果护权益
再审法院对争议焦点逐一审理,最终判决撤销二审判决中关于工程款数额的判项,维持部分判项,改判XX公司等支付李XX工程款25,174,436.48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李XX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最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复杂的建工纠纷案件中,鲁世超律师不辞辛苦、不畏艰难,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说服法院依法判决,还通过再审途径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值得肯定,也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成功范例。如果大家在房产相关、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鲁世超律师,他的联系方式是其所在律所洛阳达兴律师事务所,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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