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信息
杨慧律师就职于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24168,自2014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是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她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同时,她还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执业经历与理念
杨慧律师自2012年起至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底合伙创设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她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成功代理了近千起民、刑事纠纷案件。
擅长领域与案件数量
杨慧律师深耕于民事、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成功办理民事、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她还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起草等,以及人损赔偿等领域。
企业法律服务贡献
杨慧律师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她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同时,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作为原告宋XX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宋XX因购买位于玉龙县的康美健康小镇玉龙养生坊的商品房,与被告康XX公司多次协商后,于2019年5月4日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按约定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所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土地使用年限仅为40年,与其宣传的70年期限不符,原告多次交涉无果后诉至法院。
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还包含会员权益独有的康养、医疗等服务。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获得了项目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关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公司认为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买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公司称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所致。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故该协议无效。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支付利息及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的请求,因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且自身在签订协议时未尽到审查义务,故法院认为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较为妥当。最终,法院判决协议无效,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利息,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个人综合素养
杨慧律师秉性乐观执着,积极进取,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她为人真诚,做事细心谨慎,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且乐于助人。这些品质不仅有助于她在法律业务中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也为她在法律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她能够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素养,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例如在上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原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代理服务,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她在企业法律服务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也以其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和相关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