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优渥
陈俊全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良好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在复杂的法律问题面前能更准确地把握法律条文的内涵和适用范围。
丰富执业经验
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执业期间,陈俊全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和民事领域均有深入涉足。其中,在刑事案件上的办理数量占比约70%,可以说是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担任多项职务
陈俊全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师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反映了他对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
企业顾问服务
陈俊全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他为企业在日常运营、合同签订、合规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
刑事辩护佳绩
在刑事辩护方面,陈俊全有着众多成功案例。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他的辩护下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中,最终只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经他辩护也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则获得缓刑判决。这些案例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典型案例剖析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蒙X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因为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此外,他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虽然最终法院仍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也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