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丰富经验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自2010年起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多年来,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同时也涉及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区。他秉持着“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的执业理念,认真处理每一个案件。
保险合同胜诉
在冯某与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冯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终身寿险,后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魏宪合律师代理冯某参与诉讼,一审中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无证据表明冯某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律师继续围绕核心问题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履行询问义务,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向冯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工程款项收回
xx公司与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并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某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魏宪合律师代理xx公司,一审中xx公司提交相关协议及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提交证据主张合同无效。一审法院认定分包合同关系有效,XXX司应付款。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二审法院组织质证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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