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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省高院再审建工案,为企业减损超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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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596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鲁世超律师建工领域办案成果。他执业以来承办超100件案件,70余件与建设工程相关。一起建工合同纠纷经省高院两次再审,鲁世超律师据理力争,为委托人减损超千万元,体现了专业能力与执业价值。
律师省高院再审建工案,为企业减损超千万元

一、专业律师深耕建工领域

在洛阳法律界,鲁世超律师是一位值得关注的专业法律人士。他自2022年开始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7858,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从执业至今,鲁世超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人身损害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方面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相关案件达10余件。他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二、复杂建工纠纷引出再审

鲁世超律师代理的一起建工纠纷案件,极具代表性。该案件源于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李XX的诉讼请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中关于停工损失、保证金返还等判项,但对工程款数额进行了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并获得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多种款项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认为判决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等。

三、省院再审凸显律师价值

这起案件经过了省高院的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省高院再审审查后发还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在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凭借专业的辩论和代理意见,让法院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但经鲁世超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最终,该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专业代理维护权益

面对复杂的工程纠纷,律师的代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鲁世超律师不仅要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还要说服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决,甚至要通过再审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这起案件中,鲁世超律师不辞辛苦,不畏艰难,通过河南省高院两次再审过程,高效地为企业减损一千余万元,体现了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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