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系统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1010,现就职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
案件处理数量
执业至今,钱飞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合同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婚姻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擅长服务方向
钱飞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民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清偿及公司治理与合规事务五大核心领域。在刑事辩护中,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在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
处理产品责任纠纷
在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与XX公司、浙XX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中,钱飞律师作为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河北设备有限公司称购买被告的无缝钢管用于换热器出现质量问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钱飞律师代理被告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被告提供,被告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并指出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证据质证环节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质量检验证明书等多项证据,被告钱飞律师及第三人对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被告也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质量检验证明书、聊天记录等证据,原告和第三人同样对部分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
法院最终判决
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各方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最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执业理念模式
钱飞律师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
社会职业认同
作为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钱飞律师多次受邀参与地方司法机关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并在2024年获得优秀村(居)法律顾问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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