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李泽宇律师就职于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从2018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北保定,联系地址是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其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同时担任涞源县人民调解员。
擅长领域与执业理念
李泽宇律师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是保定市地区不良资产律师和保定地区执行律师。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亲办案件,办案有质量,富有责任感。
案件数量与实务积累
执业至今,李泽宇律师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计量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他深耕于不良资产、公司风险评估合规经营等领域,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李泽宇律师代理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承包劳务款拖欠140W”一案。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向被告何X、XX公司追讨劳务款。2021年4月23日,原告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进行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工程完工后,何X未支付工程款。法院经审理认为,何X将工程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单,原告应取得相应工程价款14X9X9X元,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要求中铁X局给付工程款的请求,因中铁X局与原告未签订合同,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利息问题,法院支持原告以14X9X9X元为基数,自2X21年X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诉求。
解决建筑设备租赁纠纷
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李泽宇律师代理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案。201X年1月2X日,原、被告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被告承租原告机械设备。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欠设备租赁款1XX320元未付。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有效,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该笔款项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请求,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考虑到被告在工程竣工后陆续付款的事实,法院支持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2021年1月2X日)开始计算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风险代理与资源优势
李泽宇律师接受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尤其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在处理案件时,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曾参与大型企业法律事务,处理过多起民间借贷、房产争议等案件,法律服务能力全面。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提供法律支持,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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