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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成功处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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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446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就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核心业务为刑事辩护,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如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不起诉,蒙X寻衅滋事罪获缓刑。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成功处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执业背景丰富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多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达8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驾护航。

典型案例一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陈律师经过深入调查和研究证据,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和证据不足的地方。他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维护了林某某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二

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4日2时许,双方因蓝xx吹口哨引发争执,进而发生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被告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律师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案件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人员,属于“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时间短、器械未实际使用,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陈律师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建议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陈律师的辩护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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