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基本信息
王谦律师执业于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xxxxxxxx951692,服务地区是山东青岛。他从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其联系地址位于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34层。王谦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并且担任资深团队负责人。他秉持着“专业尽责、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开展工作。
擅长领域与案件成果
王谦律师擅长的领域主要为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方面,其中刑事辩护是他最为擅长的方向。在其执业生涯中,成功代理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案件。其经手的多宗婚姻、房产及刑事案件,均以案情复杂、争议巨大而著称。面对这些棘手的案件,王律师凭借其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稳健的办案风格与出色的庭辩技巧,能够为案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屡次为当事人赢得超预期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详情
在(2012)南商初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王谦律师接受原告某某1的委托展开诉讼工作。原告某某1与被告XXxx有限公司、XX市xx区xx中心于2011年1月12日签订借款合同,由原告向被告XX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xx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为x%,还款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同时,以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名下的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产(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xxxx)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在合同附件中,被告XX市xx区xx中心和被告某某2均承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但三被告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三被告连带偿付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并承担包括原告律师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同时原告对抵押房产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在审理过程中,诸多证据显示原告依约履行了发放借款的义务,而被告XXxx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作为抵押人,相关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合法设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抵押房产对借款清偿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分别在具结书、保证书上签字并承诺对被告XXxx有限公司所负债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两被告依法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律师代理费属于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由被告承担的费用,且收费金额未超出《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法院予以支持。
由于被告XXxx有限公司、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最终,判决被告XXxx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律师代理费;被告XX市xx区xx中心、被告某某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的抵押权,可以就其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相应债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也由三被告负担。
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王谦律师在办理债务纠纷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有理有据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被告的情况时,他能清晰地梳理案件脉络,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充分展现了其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还是庭审辩论等各个环节,他都能做到游刃有余,切实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不仅体现在这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在他所擅长的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等其他领域的众多复杂案件里也同样有所体现。因此,对于身处山东青岛地区,面临各类法律问题,尤其是涉及刑事、婚姻和债务等方面纠纷的当事人来说,王谦律师是值得考虑和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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