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经历与专业领域
项登霖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从2019年开始在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31xxxxxxxxx8889,服务地区为台州,律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投金融大厦2幢23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和其知识产权团队深耕于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注于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布局、应诉、维权案件,占比约80%,还服务了知名国内外企业50多家。
二、商标权侵权案概况
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第XXX号“化XXX”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范围为第18类商品。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电商店铺商品链接标题中使用“XXXX”字样,商品详情页标注“化XXXX系列”,销售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相同的背包类商品,涉嫌侵害商标专用权。杭州公司委托项登霖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0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三、办案过程与一审结果
接受委托后,项登霖律师迅速介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实涉案商标注册信息、授权情况及侵权证据,包括电商店铺商品链接和详情页内容等,确认侵权事实。随后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诉讼请求并提交完整证据,清晰阐述侵权公司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应担责。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部分诉讼请求,判令侵权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
四、二审应对与最终结果
侵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使用‘化XXX’属描述性使用、涉案商标无市场知名度、杭州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等为由上诉。二审阶段,项登霖律师针对上诉理由逐一答辩,明确侵权公司使用属商标性使用,强调杭州公司合法享有商标权,指出一审赔偿金额合理。同时,对侵权公司提交的12项证据从关联性质证,法院认定与本案无关未采纳。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一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侵权公司需支付15000元,二审受理费自担,项登霖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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