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王铖律师出生于1972年12月5日,有着丰富的职场经历。他1980年入学,1989年就读职业高中,1992年毕业后正式开启职场历程。1993年自主创办机电贸易公司,稳健经营15年;2008年入职辽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他决心突破自我重新出发,潜心钻研学习法律,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7年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顺利通过,正式开启执业律师生涯,秉持“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投身法律服务。他2021年开始在辽宁海之纳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211xxxxxxx42669,服务地区为辽宁省辽阳市,律所联系地址位于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襄元堂4楼。从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以来,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专业领域
王铖律师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案件领域,同时擅长交通事故案件。在刑事案件方面,他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包括离婚、遗产纠纷等案件,他也能凭借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
职务与社会角色
王铖律师担任辽阳市律协刑委会委员,辽阳律协惩戒委委员,在行业内有着一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他还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的合规运营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同时,他是辽宁海之纳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处理各类复杂的刑事案件。
执业成果
2021年执业之初,王铖律师便成功承办某疑难刑事案件,推动案件发回重审,2022年该案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充分彰显了他扎实的专业功底。2022年,他办结的多起刑事案件、遗产继承案件因成效突出,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并获赠锦旗,另成功办理一件不起诉案件。2023年聚焦民事案件办理,凭借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再次获当事人赠旗致谢。2024年履职成效显著,成功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两度获赠锦旗;同年成为党员积极分子,系统研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化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职业认知。2025年持续精进专业能力,不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书,还妥善处置一起疑难交通事故案件并获赠锦旗;同年光荣成为预备党员,以更高标准践行执业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典型案例:强奸案不起诉
2024年8月的毕X强奸案是王铖律师的典型成功案例。毕X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高X为好友,对其谎称自己叫“毕正”、离异并没有抚养孩子。8月10日,毕X将高X骗至家中,强行与高X发生性关系。王铖律师受理该案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毕X,了解案情,依法为毕X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王铖律师对该案卷宗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发现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在事实认定方面,王铖律师指出嫌疑人没有违背妇女意愿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首先,被害人对行为性质明知且自主作出选择,从其第一次笔录陈述可知,她事前对前往嫌疑人家里可能发生的性行为是知晓的,且在去家里还是在车里见面问题上自主选择了去家里。其次,被害人对事件过程描述存在重大矛盾且与常理不符,她在多份笔录中对事件发生时的过程及体位描述差异明显,严重影响了陈述的可信度。最后,被害人与嫌疑人关系亲密的相关事实佐证,如被害人向嫌疑人透露带避孕环的私密事实,且默许嫌疑人称呼其为“媳妇”,表明两人存在较为亲密的情感关系。
在证据方面,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辽阳市公安局复核决定书两次撤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未附卷,这严重影响了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使得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安机关的处理依据,难以对案件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最终,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毕X不起诉。
王铖律师在这起案件中,通过细致的调查和严谨的法律分析,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他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综上所述,王铖律师凭借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婚姻家庭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行业的尊重。他在不断提升自己专业能力的同时,也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践行着“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