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职务荣誉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她不仅是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还是该律所的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同时担任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她还荣获了盈科全国“优秀公益律师”、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盈科郑州“优秀党员律师”等荣誉称号。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典型案例
魏潭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在众多案例中,有不少令人印象深刻。比如何某故意伤害案,在侦查阶段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实现酌定不起诉;朱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同样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酌定不起诉。
在宋某诈骗案中,检察院阶段认罪认罚建议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魏潭良律师在法院阶段接受委托后,成功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最终宋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赵某诈骗罪涉案一百余万元,原本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魏潭良律师辩护,改变罪名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期降至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三、关键案例:组织卖淫罪变更为协助组织卖淫罪
在河南省郑州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杜XX因涉嫌犯容留卖淫罪被刑事拘留,后被以组织卖淫罪逮捕。魏潭良律师担任杜XX的辩护人。在辩护过程中,魏潭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杜XX的罪名从组织卖淫罪变更为协助组织卖淫罪。根据法律规定,组织卖淫罪依法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处以刑罚,而协助组织卖淫罪依法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内处以刑罚。杜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原本可能的5年以上降到了1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极大的权益。
四、客户群体与执业理念
魏潭良律师的客户群体广泛,涉及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力求精益求精,注重思路与方案的设计,注重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始终将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她真诚、严谨、专业的工作作风深得客户好评,有多起不捕、不诉、重罪变轻罪等成功案例,其中一起重罪变轻罪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例入选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专业部2024年有效辩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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