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卷:精准梳理证据矛盾,锁定辩护关键
在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中,孟秀律师接收案卷后,对23份证据材料进行逐页梳理。这些证据包括同案犯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通讯/转账记录等。通过细致的梳理,律师发现了核心矛盾点。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在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律师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
为何这样做有效呢?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定罪的关键。如果证据存在矛盾,就无法形成完整、确凿的证据链来证明被告人有罪。孟秀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矛盾,找到了辩护的突破口,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会见:还原案件细节,固定无罪辩解
首次会见史某某时,他因被羁押情绪紧张,仅反复辩解自己不知情。孟秀律师采用“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他回忆细节。比如询问雇主与他沟通时的原话、他到场地时看到的情况、工作期间的交流情况等。通过这些提问,还原了案件的真实细节,固定了史某某无罪辩解的依据。
这样做的有效性在于,在刑事辩护中,被告人的陈述是重要的辩护素材。通过引导史某某回忆细节,律师能够获取更真实、准确的信息,将这些细节整理成《会见笔录》并让史某某签字确认,使得无罪辩解更具可信度和说服力,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提交辩护意见与跟进补侦:结合证据论证,强化辩护效果
孟秀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史某某不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辩护意见》时,针对性地附上证据支撑。以同案犯供述的矛盾性、史某某的通讯和转账记录等,论证其未参与盗油团伙的核心协作,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了解补侦方向,审查新证据发现未实质补充关键证据后,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同时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的说服力。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意见的质量和说服力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孟秀律师结合证据进行论证,在补充侦查阶段也积极跟进,不断强化辩护意见。类案检索报告则为检察官提供了参考,让其更清晰地认识到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从而增加了辩护成功的可能性,最终为史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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