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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成功辩护非法集资百亿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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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244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领域。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在杨XX非法集资案件中,他提出自首、立功等辩护意见,虽部分未被采纳,但杨XX因坦白、从犯等情节获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成功辩护非法集资百亿大案

执业经历丰富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其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集中在北京地区。自执业以来,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这些案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展现出了其在刑事领域的专注和深耕。从2004年起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的他,有着深厚的行业积累和丰富的执业经验。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一荣誉从侧面反映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

专业领域聚焦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业务。在刑事案件辩护中,他尤其专注于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此外,他还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实际案件处理中,还体现在学术研究上,他发表的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中。

参与媒体活动

陈晓伟律师在媒体领域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并且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这不仅提升了他个人的知名度,也为公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展示了刑事律师在社会热点问题中的专业视角和价值。

处理非法集资大案

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陈晓伟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以杨XX非法集资案为例,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重要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制定有效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仔细阅卷,进一步完整掌握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陈晓伟律师和杨XX充分沟通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分析

法院对辩护意见进行了详细审查。关于自首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对于立功的意见,法院指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其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考虑到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思路和专业能力,尽管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定的从轻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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