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彪律师执业概况
张彪律师,海南法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60xxxxxxxxx5941。他服务于三亚、海南地区,联系地址为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苏商大厦503室,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拥有学士学位。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0件,还长期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及多位高净值人士私人法律顾问。
二、网络主播名誉权纠纷案背景
本案原告黄X为网络主播,诉称被告高X自2021年起在个人抖音账号多次发布涉及自己的视频及言论,捏造事实并侮辱、诽谤,严重侵害其名誉权,要求被告删除视频、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承担相关费用。张彪律师和陈律师接受被告高X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三、律师应诉核心要点
在深入研究案情后,律师团队认为被告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从三方面组织应诉。行为性质层面,主张被告发布内容基于双方交往客观事实,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恶意侮辱、诽谤故意;损害后果层面,强调名誉侵权需以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为要件,被告抖音账号粉丝少,内容传播范围有限,未引发公众负面评论或转发,且原告抖音粉丝数量在涉诉期间持续显著增长,社会评价未受损;事实行动层面,指出被告在诉讼前已主动删除争议内容,消除可能的争议状态。
四、法院判决结果及意义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采纳代理律师主要答辩意见。法院认定被告发布内容虽言辞不当,但无明确特定指向,知晓范围有限,原告粉丝量增长表明其社会评价未受贬损。法院认为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行为符合名誉权侵权全部构成要件,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此判决体现司法实践对名誉权保护与公民言论自由界限的审慎把握。
五、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代理中,张彪律师团队展现专业素养和精准案件把握能力。精准定位“损害后果”这一核心要件,围绕此组织证据与法律论证;有效运用原告粉丝数量增长数据,反驳其主张;清晰阐述名誉权侵权构成要件理论,引导法庭关注侵权结果要件;通过专业诉讼策略,为当事人避免不利法律后果,维护其名誉与财产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