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机构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现执业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该所是其展现专业能力的重要平台。自2017年取得执业证(证号:1450xxxxxxxx74722)以来,他在南宁地区的法律界崭露头角,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同行的认可。其办公地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方便为当地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与社会职务
陈俊全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不仅专注于案件的办理,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行业事务。他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为行业的发展和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还是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法律行业的人才培养和发展。此外,他还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案件数量与领域专长
执业至今,陈俊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这一庞大的案件数量体现了他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业务能力。他深耕于刑事和民事领域,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显示出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精。在民事领域,他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种多元化的业务领域使得他能够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典型刑事辩护案例
在他众多的成功案例中,有几起案件尤为突出。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陈俊全律师的辩护下获得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为林某某洗清了罪名,也彰显了律师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方面的精准把握。李某涉黑案中,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严谨的法律分析,最终使案件只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刑罚。杨某故意伤害罪案,同样在他的努力下,杨某获得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他为陈某争取到了缓刑,让陈某能够在社会上继续生活和工作。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蒙X寻衅滋事罪案例详情
以蒙X寻衅滋事罪案为例,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案件发生于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和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七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从案件起因来看,蓝xx酒后辱骂、挑衅蒙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而且他们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其次,他指出蒙Xx具有多项量刑情节。蒙Xx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他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且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律师建议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反映了陈俊全律师在案件辩护中的专业水平和努力。他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和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综合评价与经验总结
陈俊全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时,他注重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境,给予他们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心理支持。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实际的利益,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他在刑事辩护中的经验和方法,值得其他律师学习和借鉴。同时,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行业事务,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担当和职业素养。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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