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沈启亮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自2014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5402,现就职于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和党支部书记。他在相关政府部门有多年工作经历,这使他具备十分丰富的法律专业素养,熟悉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全面了解企业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近年来,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强奸罪,猥亵罪,以及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信息罪及各类毒品犯罪和故意伤害等侵权犯罪。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沈启亮律师的客户类型广泛,包括企业和高端客户。他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法律顾问、某区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宿迁市某大型国企外部董事等,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合规管理等法律服务。同时,他也为个人客户提供刑事辩护和重大民商事诉讼代理服务。在服务方式上,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典型案例
在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沈启亮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在辩护过程中,他详细分析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对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了深入研究。最终,检察院建议调整为十年以下,法院支持了这一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轻判。
他还是全市第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人身保护令的承办律师,以及全市第一个维护儿童权益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承办律师。这体现了他在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和专业能力。
在某销售伪劣商品案中,沈启亮律师通过提供立功线索,同时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司法鉴定报告,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质疑。最终争取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为当事人减轻了法律责任。
某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在法院审判阶段,沈启亮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成功使案件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保留了相关人员的公职,没有被开除。
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强奸罪案中,沈启亮律师通过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积极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他还申请了精神能力鉴定,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在“猥亵儿童”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春节期间,被告人胡某X利用多次独处机会,对被害人实施了摸胸、摸阴部、亲吻等猥亵行为。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胡某X,并出席了法庭审理。在庭审中,他发表了专业的无罪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直接证据仅有被害人陈述,缺乏客观证据予以印证;被害人陈述与关键证人(胡某X之女)证言之间存在不一致之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刑事案件定罪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并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本案现有证据状况远未达到此法定标准,依法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虽然最终法院未采纳其无罪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胡某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但沈启亮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严谨的专业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行业职务与所获荣誉
沈启亮律师担任多项行业职务,他是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宿迁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执业以来,他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先后被宿迁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被宿城区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首批两新组织高级党务工作者,被江苏省律师行业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此外,他还是宿迁市电视台《万家学法》特邀律师。
综上所述,沈启亮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出色的辩护能力以及积极的社会参与,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诉讼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他在众多案件中的表现,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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