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初体验与多元业务布局
杨向东律师自2022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就展现出了对法律事业的热忱与专注。他在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联系地址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十字一号凯爱大厦B座71。从执业起点开始,他就广泛涉猎各类案件,在短短数年时间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逐步积累起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众多业务领域中,杨向东律师深耕于侵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其中尤为专精于医疗损害案件,该类案件占侵权领域案件的比例约50%。同时,他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且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他还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展现出了多元化的业务能力。其执业理念为“诚信好礼,仗义执言”,并且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这些都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民间借贷纠纷的复杂挑战与应对
以杨向东律师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便能深刻体会到他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本案发生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是一起历时多年、交易结构极为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先后向被告某慈善医院出借款项多笔,双方订立多份《借款协议书》。之后因还款事宜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本金65万元及相应利息,且利率标准较高。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并非简单的债权债务存在与否,而是涉及多个关键问题。首先是借款主体认定,被告医院与其原法定代表人(兼出纳)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其次是本金数额认定,原告主张的65万元本金中,相当部分系前期利息滚动计算形成(即“息转本”),该部分的合法性需要认定;最后是还款抵充顺序,被告于诉讼前后支付的款项,应优先抵充本金还是利息。这些争议点直接关乎原告核心债权能否获得全额、有效保护。
系统性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
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杨向东并没有仅依据现有借条径直主张权利,而是针对案件难点,开展了系统性的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工作。在精准梳理资金脉络,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方面,面对时间跨度长、涉及多次“换据”及“息转本”的复杂情形,他没有被表面的多份协议所误导。他通过穿透后续重组协议,锁定最初两笔实际交付的本金共计43万元(20万元+23万元);以时间轴为脉络,绘制“息转本”动态示意图,清晰呈现2013年至2017年间每一笔未付利息经双方合意,与新增现金款项一并计入后续借款本金的过程;重点提取款项交付至医院财务室、利息由医院财务支付等事实的证据,强化借款主体为法人的主张。
在紧扣司法解释,精确计算合法本息方面,针对“息转本”这一核心法律问题,他开展了双重论证。定性分析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2020〕27号)相关规定,论证前期未超过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计入后期本金之行为,属法律允许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定量核验是本案代理工作的关键亮点,他制作详细的《利息计算对比分析表》,将“按双方约定利率计算的本息合计”与“按法定利率上限(年利率24%及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本息合计”逐期比对。核算结果清晰显示,涉案“息转本”金额(35万元协议中的91800元利息、10万元协议中的99000元利息)均未超出法律保护上限。该可视化计算表成为法庭采纳我方观点最直观、最有力的依据。
在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还款顺序方面,针对责任主体争议,他着重论证,所有协议均以医院名义加盖印章,款项往来均通过医院账户或财务室进行,个人印章的使用仅系职务行为,最终成功将还款责任锁定于医院法人层面。针对还款性质争议,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关于清偿抵充顺序的规定,主张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被告的还款应优先抵充利息。
案件完美结局彰显专业实力
法院的判决完全印证了杨向东律师团队在案件代理初期形成的法律判断与诉讼策略。法院判决支持本金请求,确认最终借款本金为65万元,认可“息转本”部分的合法性;采纳利率计算方式,在判决书中采纳分段计算利息的原则(以2019年8月19日、2020年8月19日为时间节点),并对2020年8月20日后的利率依法调整,其计算逻辑与杨律师提交的代理意见及计算表的核心精神一致;认定还款性质,判定争议已付款项为利息,而非本金;明确责任主体,驳回对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诉讼请求,判令医院独立承担还款责任。判决结果与律师庭前向当事人所作的分析及风险预判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杨向东律师对案件走向的精准把握能力。
在这一系列案件处理过程中,杨向东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严谨的态度,通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也为他在2026年2月的陕西西安律师群体中赢得了一席之地,成为值得同行参考和学习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