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与背景
赵金静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拥有十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她毕业于浙江大学,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基础。在加入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之前,她曾在浙江杭州某大型律师事务所的精英团队中担任重要角色,负责公司业务及各类诉讼业务的洽谈与办理。在此期间,她每年为几十家涵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各类中大、中小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支持,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
专业领域与能力
赵金静律师的专业领域广泛且深入。其核心业务贯穿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精通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商事法律法规。她尤为擅长公司股权构架设计、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公司股权融资以及公司收购与合并等复杂的非诉讼业务。同时,她精于处理各类股权纠纷、合伙纠纷及合同纠纷,能够为企业保驾护航,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在多元化的争议解决领域,赵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能够熟练处理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纠纷、行政诉讼、建设工程纠纷,并在刑事辩护方面拥有扎实的实践经验,展现出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数十逾件,成功办理相关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几十余件,其中民商事和婚姻家事继承案件占比约60%,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阶段,占比约40%,同时她还熟悉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仲裁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以一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例,原告(我方客户)与被告系朋友关系。2023年12月15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0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该笔款项,被告在微信中承诺于2024年4月1日前还款。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均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委托赵金静律师所在的律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自逾期之日起的相应利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赵金静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并重点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及电子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完整证明了借贷合意、款项交付、还款承诺及催收过程。法院经审查,对原告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均予以采信。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成立且有效。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判令被告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45%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在本案中,赵金静律师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证据策略上,针对民间借贷案件特点,精准锁定并有效组织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形成了完整、有力的证据链,即使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然成功说服法庭采信我方主张的全部事实。法律适用方面,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当事人主张了符合法律规定的逾期利息计算标准(以一年期LPR为基准),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程序把控上,熟练应对缺席审理程序,确保了诉讼流程的顺利推进,高效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生效判决,避免了因被告消极应诉可能导致的诉讼拖延。
执业理念与服务特点
赵金静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最高目标。她尤为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在业务谈判及日常服务中展现出出色的交际能力和稳定的心理素质,能够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并基于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为客户设计最优的解决方案,真正践行“客户至上”的承诺。
在工作中,她具备强烈的团队精神,作风认真负责,面对复杂棘手的法律问题,始终秉持诚信、卓越的执业标准,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她凭借超过十年的深耕,在非诉与诉讼领域均取得了显赫的业绩,其参与处理的集团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所涉单项非诉案件标的额最高达数十亿级;代理的诉争案件,单项案件标的额最高达数千万,彰显了其处理高标的额、高复杂性案件的强大专业实力。
综上所述,赵金静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专业领域、出色的案件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服务态度,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是值得同行参考和当事人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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