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背景与专长
龙成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08年开始执业,现为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拥有十余年法律执业经验,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近五年,深谙政务运行与制度逻辑。龙成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四川省律师协会的资深会员,长期深耕刑事辩护与房产纠纷领域,尤其在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
特大制造毒品案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X、谢X、沈X共同预谋并出资,购买大量制毒原料麻黄素,在成都市XX区租赁房屋内及河边等地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褐色晶体1814克(含量57.6%)及褐色液体1912克(含量34.2%),毒品数量特别巨大。被告人谢X被指控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负责联系购买制毒原料、提供部分资金、协调转运工具,并参与商议和查看制毒进展。谢X曾因犯罪被刑事处罚,具有前科情节,案发后被以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面临极重的刑罚。
制定务实辩护策略
龙成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谢X的一审辩护人。面对毒品数量巨大、当事人系主犯且具有前科等极为不利的局面,他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制定了务实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他尊重案件基本事实,未作无罪辩护,而是着重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
围绕量刑情节辩护
其一,强调谢X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构成坦白。其二,结合案件具体分工和出资比例,提出谢X的作用相对于另一主犯彭X较小的辩护意见,虽未获法庭认定为从犯,但为法庭全面衡量各被告人罪责提供了视角。其三,从人情角度,提请法庭考量谢X的家庭情况。
辩护取得成效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虽然认定谢X系主犯,但在量刑上区别于作用更为突出的彭X(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制造毒品罪判处谢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的背景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的最大限度从宽处罚结果。本案体现了龙成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即使是在罪重情形下,通过精细化辩护工作谋求最佳结果的重要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