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深厚
尹艳华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法学院、林学院,同时取得法学学士和文学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习经历,为她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在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时,能够从多学科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为后续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了有力的知识支撑。
律所重要职务
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在律所中承担着重要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带领团队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为律所的发展和壮大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同时,作为合伙人,她积极参与律所的决策和运营,推动律所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行业任职众多
尹艳华担任着多个重要的行业职务,是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第五届滨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任职不仅体现了她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也为她提供了更多参与行业规范制定和交流的机会,有助于她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最新法律政策。
刑事辩护出色
在刑事辩护领域,尹艳华深耕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刑事领域,承办过数百起疑难要案。在陈某某700多万骗取出口退税案中,她紧抓37天取保关键节点,仔细审查证据,直击证据矛盾,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赵某某电信诈骗案里,她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辩护,推翻检察机关三年量刑建议,成功变更罪名助当事人获得缓刑;省厅督办的朱某某涉卡案二审中,她力挽狂澜,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减少罪名与刑期,用实力打破既定指控。此外,在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中,从侦查机关列李某某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到审查起诉机关变更为从犯起诉到审判机关判处缓刑,她为被告人争取到了非常理想的结果;崔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她依法做无罪辩护,最终审查起诉机关做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罪不起诉的决定。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她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证据的极致钻研。
婚姻家事专业
尹艳华深知婚姻家事纠纷背后的情感纠葛与民生需求,将刑事领域的严谨逻辑与实战经验延伸至婚姻家事法律服务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家庭暴力维权、遗产继承等案件时,她既能保持法律人的专业理性,又怀揣同理心洞察当事人的情感诉求。面对涉及刑事元素的婚姻家事案件,如一方因刑事犯罪导致的离婚财产分割、服刑人员抚养权纠纷、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型犯罪(如婚内诈骗、侵占共同财产等),她凭借刑事辩护积累的证据分析能力与司法实践经验,精准梳理案件脉络。例如,在某起婚内一方涉嫌重婚罪的离婚案中,她协助当事人厘清夫妻共同财产与涉案资金的界限,避免无辜方承担责任,还通过严谨的证据论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她既代理刑事部分的辩护,又同步处理离婚及损害赔偿事宜,实现刑事与民事权益的全方位保障。
民事案件胜诉
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王XX、李X与被上诉人马XX、原审第三人刘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尹艳华作为马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一审法院认为,东滨XX虽将车辆运抵西宁,但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等车辆重要手续,导致车辆无法过户,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马XX主张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二审中,尹艳华协助马XX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运到西宁的车车牌与王XX、李X所称不一致。法院最终认为,物流公司由东滨XX选定,其未提前告知马XX运费重大变化情况,应承担责任;东滨XX未提供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需的重要材料,导致马XX购车目的不能实现;东滨XX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存在过错,马XX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购车款及利息符合法律规定;王XX、李X为原东滨XX股东,东滨XX未经清算即注销,应对马XX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尹艳华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坚持执业理念
尹艳华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她不唯权、不唯上,在案卷中抽丝剥茧,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无论是复杂的刑事大案还是纷繁的婚姻家事纠纷,她都用专业与负责践行初心,为当事人照亮法律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