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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西安民商律师推荐,多领域胜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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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265人看过
导读:周耀东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47件,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学术型硕士学位。他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尤其在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其胜诉经典案例众多,如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
2026年2月西安民商律师推荐,多领域胜诉经验

教育与从业背景

周耀东律师本科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后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深造,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他有着丰富的从业经历,曾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执行局参与执行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熟悉了法院执行的流程和要点,为日后处理相关案件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参与辅助审判工作时,他深入了解了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提升了对各类民事案件的分析和处理能力。此外,他还在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参与资产管理工作,这使他在金融、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处理上有了更专业的视角。

执业机构与服务范围

周耀东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3373。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安(核心地区)和咸阳。其所在的律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方便为当地及周边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与案件数量

周耀东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案件代理的终极追求。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深耕于民商事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占比颇高。这些案件涵盖了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多个方面,占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70%。同时,在融资租赁、工伤刑事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组织卖淫知识产权犯罪行政诉讼)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商事及执行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余件,主要集中在票据追索、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执行追加、债权人撤销权等方面,占比约30%,并熟悉执行穿透诉讼、刑民交叉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擅长业务领域

周耀东律师的主要擅长业务领域广泛,集中在合同纠纷(包括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建设工程、劳务、服务、合伙等)、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事纠纷(如离婚、分家析产抚养权等)、商事纠纷(票据追索、保险合同)、侵权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公司治理、刑事辩护(侵犯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及妨害社会管理类案件)。他专注于个人争议解决与企业风险防控、高端商事争议解决,在服务期间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损失。从业以来,他独立办理案件180余件,案件办理结果及当事人反馈普遍较好。

职务与社会贡献

周耀东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社会法律事务。他担任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同时,他还是西安市未央区浐灞1号社区法律顾问和西安市未央区消防单位法律顾问,为社区居民和消防单位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支持,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和消防单位的依法管理。

胜诉经典案例

周耀东律师有众多胜诉经典案例。在西安仲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该案件在诉讼时效及结算方面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周律师收到胜诉裁决,展现了他在复杂建设工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应对策略。在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的情况下,周律师通过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成功让委托人收到款项,体现了他灵活处理案件的能力。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他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面对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复杂情况,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法院认可了他提出的公司承受权利义务的观点,最终原告撤诉。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时发现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被告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但周律师在一二审中均支持了原告诉请。面对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且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的情况,他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四川松潘县法院离婚纠纷案中,代理原告时遇到结婚登记时间久远无结婚手续的难题,两次前往四川省民政厅调取初始纸质婚姻档案无果,后至辖区派出所调取户籍婚姻关系信息。由于被告长期家暴,原告本人恐惧未到庭,周律师经多次协调,最终促成调解离婚。此外,还有洋县法院涉外离婚案、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长安法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未央法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旬邑法院追偿权纠纷案、灞桥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莲湖法院合同纠纷案等等。

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分析

在诉股东因主体不适格对方撤诉案中,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已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A的合作方)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遂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精准识别并聚焦“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援引《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针对欠租金额和利息主张,他结合《民法典》关于维修义务、不可抗力及损失赔偿的规定,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周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其他专业能力

周耀东律师还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这使他在处理涉及证券领域的法律事务时更具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在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在社会法律事务中的积极贡献,使他成为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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