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黄明律师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历。他从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xxxxxxxxx4234,服务地区为南充,联系地址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同时,他身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开展工作。
跨界专业优势
在步入法律行业之前,黄律师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并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这一经历使他不仅精通会计准则与财务报表,还深入了解企业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与商业决策的核心逻辑。为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他先后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中稀缺的“三师合一”知识体系。这种跨界融合的独特背景,让他能以“财税+法律”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擅长处理的法律事务
黄明律师尤为擅长处理与商业、财富紧密相关的复杂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领域,他主导或参与的股权架构设计、并购重组、合规风控及重大合同谈判,都因他对财务细节的精准把控而更具战略价值。在争议解决方面,无论是股东纠纷、合同债务还是税务争议,他都能从庞杂的账目和交易结构中抽丝剥茧,制定有效的诉讼或应诉策略。
此外,黄律师的专业优势还延伸至多个综合法律服务领域。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他特别擅长处理涉及公司股权、不动产及复杂金融资产的高净值人士离婚与继承事务,确保财产分割方案的合法性与经济性最大化。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其财务专长能确保交通事故、工伤等案件的赔偿计算精确无误,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同时,他也致力于经济犯罪辩护,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税犯罪等案件中,其财务分析能力往往是厘清事实、有效辩护的关键。
本案中,我方当事人(原告)为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8月31日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约定由我方当事人负责其开发项目二期共计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应在签订后支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下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为以被告三期项目的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足额支付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黄明律师与赵X律师代理该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XXX元及按原合同约定的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
案件焦点与代理策略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一是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
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事实,但表示偿付能力困难,并对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代理律师围绕以下策略展开工作:
首先是夯实债权基础。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最终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为核心诉求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其次是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针对违约金的争议,律师指出,虽然《补充协议》变更了原合同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并修改了违约责任条款的表述,但并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律师主张被告的长期拖欠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向法庭充分陈述了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的约定背景。
最后是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在坚持主张违约责任的同时,律师预见到法院可能基于《补充协议》的签订背景、条款文义及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标准进行酌情调整。因此,诉讼策略核心在于确保工程款本金的全额支持,并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案件结果与总结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关于工程款本金部分的主张,并部分支持了关于违约金的诉求。判决被告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019,541元;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了变更,在双方未重新明确标准的情况下,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紧张引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主要条款(如付款方式)的,应视为对原合同相关部分的整体变更。若变更后的协议未重新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视为“没有约定”,进而由法院依法参照相关司法解释酌定标准(如同期LPR)。然而,债权人对核心债权(工程款本金)的主张,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然会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黄明律师与赵X律师的核心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他们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将工作重点放在通过扎实证据固定无争议的欠款金额上,确保了当事人核心利益(本金回收)的绝对安全。
在证据运用方面,他们娴熟运用证据规则,通过组织银行流水、双方确认函等证据链,并在庭审中高效完成对账,使欠款事实无可辩驳,为快速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处理违约金问题时,他们既能依据原合同积极主张权利,又能根据案情发展和司法实践对裁判结果进行合理预判,引导当事人设定合理的诉讼预期,最终实现了本金全额回收的基本目标,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的逾期利息,最大程度减少了损失。通过此次诉讼成功收回百万级工程款,有效缓解了委托人的资金压力,维护了其在商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化解合同履行风险、实现债权方面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