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背景与教育经历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曾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这段经历使他积累了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也为其之后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央企工作期间,他熟悉了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的业务。
执业信息与服务地区
孙培伦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自2021年开始执业以来,他已积累了多年的执业经验,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细作。他执业多年,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显示出其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
执业理念与专业方向
孙培伦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还能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
职务与社会认可
孙培伦律师在律师行业内担任着重要职务,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同时,他也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还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以及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这些都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而且,他执业以来,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多年来多次荣获律图法律平台大片区先锋律师行业权威荣誉。
学术成果展示
孙培伦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他在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上收录了多篇创作的代表性文集,如《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道路交通法责和交通肇事罪责的法律责任竞合》《公职人员可能被监察机关查处的五类主要罪行》《执行终本的两个核心要点和三个方面措施》等,从这些文集可以看出他对不同法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思考,为业界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部分典型刑事案件
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孙培伦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独具慧眼地发现了关键程序瑕疵。这一发现成为案件的转折点,最终促使检察院改实刑建议为缓刑,并且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好的结果。
在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里,孙培伦律师亲自前往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在过程中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了合理质疑。凭借这些工作,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让当事人得到了相对公正的法律对待。
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中,孙培伦律师积极主动地梳理案情,通过调查走访现场监控,发现了案件中的问题。随后他积极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成功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使其免受更重的刑罚。
部分典型民商事案件
在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企业,展现出了高超的跨领域操作能力。他通过刑民跨领域的策略,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为原告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某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中,因企业生产事故发生人员死伤事件,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孙培伦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为企业维权,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从轻处罚,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
销售伪劣产品罪经典案例
在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被告人李X、林X受非法利益驱使,在2019年10月左右决定合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中哈合作中心成立公司销售假烟。经过一系列筹备操作,2020年6月,该批439件假烟在越南装箱启运,途经青岛海关,发至霍尔果斯市中哈合作XX内后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涉案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鉴定总价值较高。公诉机关认为李X、林X二被告人共谋从非法渠道购买假烟并伺机销售牟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二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均为主犯,同时被告人李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孙培伦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对被告人李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持异议,但指出被告人李X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的法益侵害。而且涉案卷烟虽鉴定为伪劣产品,但对伪劣程度无法量化,现实情况中与合格的烟草制品相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并没有明显差别。此外,被告人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李X减轻量刑后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孙培伦律师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并予以采纳,被告人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减轻处罚并处罚金。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孙培伦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