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育背景
郭睿律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专业学习为他日后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0200,他是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现服务于新乡地区,律所位于新乡市人民东路星海中心18楼。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郭睿律师不断积累经验,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刑事辩护成果
郭睿律师深耕于刑事领域,尤为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在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接受委托后,郭睿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为委托人王某系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撰写了法律意见书,并检索了类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案例,递交给承办检察官。经过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检察院最终以证据不足对王某不予起诉。
在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接受委托会见后,郭睿律师马上撰写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承办检察官。通过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对刘某不予批捕,刘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到法院阶段后,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对刘某适用了缓刑。
焦X、娄X、王X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中,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关联性。发现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手机已全部售出,物证灭失;涉案群控软件亦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相关内容。案件关键证据的缺失导致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充分依据支撑。尽管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时认定三被不起诉人存在非法经营行为且涉案金额明确,但由于涉案关键物证和软件相关核心数据在立案前已灭失或失效,补充侦查后仍未能弥补证据缺陷。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清晰、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不符合刑事起诉的证据标准,最终作出对焦X、娄X、王X不起诉的决定。
民商业务能力
郭睿律师同时在民商事案件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虽然在提供的素材中没有详细列举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案例,但从他累计承办上百件案件且涉足多领域的情况来看,在民商事领域也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学习与公益活动
郭睿律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业务学习,2019年4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四期)”,通过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提升业务能力。同时,他积极参与公益活动,送法进校园,给学生开展法治讲座,为普及法律知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业理念与认可
郭睿律师坚持“诚信、专业、严谨”的工作理念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案件,获得了委托人、顾问单位等各类客户的高度评价。还获得律所先进个人奖及当事人锦旗认可,充分体现了他在执业过程中对理念和原则的贯彻。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郭睿律师有望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精神,继续在刑事和民商等领域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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