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民事相关案件成功办理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他还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等职务。
林某某案辩护
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仔细审查证据。他发现案件中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通过与公诉机关积极沟通,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对林某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使林某某免受刑事处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参与此案。在庭审中,陈律师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观点。他指出,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陈律师还提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等量刑情节。最终,法院虽认定七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各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蒙Xx等部分被告人获得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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