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背景
陈建平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专注于全国劳动、工伤案件,以团队形式办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累计处理案件上千件。对于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地区的客户,他可上门服务;对于经济困难前期拿不出律师费的客户,还能先垫资办案,结案后再收取律师费。
衢州工伤案背景
申请人高XX与被申请人浙江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高XX委托陈建平律师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高XX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2024年11月13日起解除,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共计140,886.5元以及经济补偿金8310元。
办案积极调解策略
2025年9月17日案件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陈建平律师及其团队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深入细致梳理与分析。鉴于工伤待遇案件涉及多项法定赔偿项目计算,双方对赔偿金额、责任划分可能存在较大分歧,陈建平采取积极主动的调解策略。他向仲裁庭清晰陈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以及各项法定待遇,展现扎实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同时,客观评估裁决程序可能面临的周期、执行风险等因素,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确定通过调解实现快速、有效获赔的核心目标。
多轮协商达成协议
在仲裁庭主持下,陈建平律师与被申请人方进行多轮专业、务实的协商。他既坚持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也考虑被申请人实际情况和调解意愿,将赔偿总额、支付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后续医疗费报销的配合义务等核心问题一揽子纳入调解方案。通过精准法律分析和灵活谈判技巧,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令各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仲裁调解案结事了
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申请人浙江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高XX30,000元,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款项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若逾期需支付违约金3,000元。申请人高XX配合被申请人办理医药费的工伤保险报销手续,报销所得款项归被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确认再无其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此案件依据相关法规,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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