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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北京刑事律师推荐,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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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2 · 1371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领域。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2026年2月北京刑事律师推荐,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

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其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职务与荣誉

陈晓伟律师在律所及行业内担任多项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在荣誉方面,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擅长领域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也专注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关注度。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并且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行业贡献

在行业贡献方面,陈晓伟律师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处理酒后划车寻衅滋事

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已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张X了解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便完成了对受害人损失的全部赔偿。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他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晓伟律师阅卷并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他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本案发生系张X醉酒后无意识行为,其主观恶性极低。张X在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醒,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减弱,没有损害他人财物、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二是从客观方面看,张X虽有毁损他人财物行为,但并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案发当时是夜晚,现场相对僻静和封闭,且受害车辆停放地并非规定停车位,案件发生具有偶然性。三是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经全部挽回,危害后果已经消失。受损机动车仍可正常行驶,张X及家属积极赔偿了全部车主,并获得了谅解。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处理虚假外汇交易平台集资诈骗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了解行XX所做之事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认定。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认为对行XX不利,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辩护意见:行XX受雇于某鑫公司和王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即使认定主犯,亦应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承担责任;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行XX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对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行XX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给一万余名群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量刑时不予从轻处罚。最终,行XX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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