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轨迹概述
程豪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20xxxxxxxxx5934,自2014年开始在法律行业崭露头角,至今已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执业经验。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办公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他一直深耕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系统的专业训练,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服务知名企业
程豪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他以专业精湛、服务优质、效率卓越著称,赢得了这些企业客户的广泛赞誉,也在企业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刑事辩护成果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其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再审改判案例
在民商事案件中,程豪律师也有诸多精彩表现。如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还有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这些再审改判案件充分展示了他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经济纠纷胜诉
在经济纠纷案件方面,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共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些案件体现了他在处理经济纠纷时的专业技巧和对法律的灵活运用。
刑事典型辩护
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程豪律师办理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了有效辩护。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他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他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这些案件展示了他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和专业素养。
不起诉成功案例
程豪律师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经他成功辩护,获得不起诉决定书。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也成功辩护获得不起诉决定书。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成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的高超技巧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
荣誉见证实力
程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得到了行业的认可。他在2019年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称号,2020年获得“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多年来在法律行业辛勤付出和卓越成就的肯定。
多领域展风采
除了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还擅长婚姻家事等领域。他凭借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不同领域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繁琐的民商事纠纷和婚姻家事案件,他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湛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