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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半房产归儿子所有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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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0 · 1702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一半房产归儿子所有可行,此为双方自主协商财产分配的合法行为。需将该约定书面写入离婚协议,之后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儿子登记为房产共有人以保障其权益。若仅约定未过户,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能撤销赠与,建议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避免纠纷。
离婚时一半房产归儿子所有可行吗

一、离婚时一半房产归儿子所有可行吗

离婚时约定一半房产归儿子所有可行。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有权自主协商财产的分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愿意将一半房产赠与儿子,法律是允许的。

不过,这种约定最好以书面形式呈现,写入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之后,还需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将儿子登记为房产共有人,以保障儿子的权益。如果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未办理过户,在房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能撤销赠与。所以,建议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离婚时房产赠子女有效吗

离婚时房产赠子女一般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有效。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房产赠与子女,属于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若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有效。

不过,房产赠与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在过户前,若赠与方反悔,在房产权利转移前一般可撤销赠与。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离婚协议中对子女的房产赠与通常具有道德义务性质,实践中撤销较难。

三、离婚房产赠子女后可撤销吗

离婚房产赠子女后,一般情况下,若赠与房产的产权未转移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该赠与通常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且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内容相关联。这种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除非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当探讨离婚时一半房产归儿子所有可行吗这个问题,除了可行性本身,还涉及后续的一些重要方面。若房产成功分割并将一半给儿子,就可能面临房产过户的手续办理问题,不同地区的房产过户政策和流程存在差异,可能会有一定的复杂性。另外,房产分割后涉及的税务问题也不容忽视,过户过程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等费用。若你在这些后续手续办理、税务缴纳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如何操作才能保障权益,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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