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诉讼的理由具体是什么
抚养权诉讼中常见理由如下:
对方抚养不利:若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如患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其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如长期不照顾孩子生活,对孩子进行打骂等,另一方可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
己方抚养有利:己方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且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孩子年满八周岁),可争取抚养权。
其他正当理由:如因上学等客观原因,孩子生活环境改变更适宜由另一方抚养等。提出抚养权诉讼需围绕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提供相关证据,以增加胜诉几率。
二、抚养权诉讼没打完要如何解决
若抚养权诉讼未完结,需视具体情况处理。若因证据不足导致审理未结束,当事人应尽快收集补充证据,如孩子生活习惯、学习环境等方面的证明,以支持自己主张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诉求。
若因程序问题,如一方当事人无法按时出庭等,可根据法院安排等待重新开庭。若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参与诉讼,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律师,由其代理参与后续诉讼。
在诉讼未结束期间,双方应保持冷静,避免因冲突影响孩子。同时,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按照法院要求提供材料、参加庭审等,以推动诉讼顺利进行,最终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三、抚养权诉讼提交复印件可不可以
抚养权诉讼中,立案时通常可以提交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但在庭审质证环节,一般需要出示证据原件供对方当事人及法庭核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在抚养权诉讼里,立案时提交复印件能启动诉讼程序。不过若无法提供原件,而对方当事人又对复印件真实性提出异议,法院可能不采信该证据。所以,为保障证据的证明力,应尽量准备好证据原件,以备在质证等环节使用。
在探讨抚养权诉讼的理由具体是什么时,我们知道诸如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都可成为理由。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也能成为诉讼理由。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法继续照顾子女;或者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若你在抚养权诉讼方面,对于这些理由的认定或其他细节有疑问,如诉讼流程、证据收集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