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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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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0 · 1059人看过
导读: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有两类。一是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甲乙对相邻土地通行权有争议,在土地所在地法院诉讼。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等四类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像房屋租赁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利于保障权益和司法程序推进。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有哪些

一、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有哪些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主要有: 1.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比如,甲乙对相邻土地通行权产生争议,应在土地所在地法院诉讼。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例如,甲将位于某地的房屋出租给乙引发纠纷,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地法院。这是因为这些纠纷往往与不动产紧密相关,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便于查明事实、执行等,保障当事人权益,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二、不动产纠纷超过20年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若不动产纠纷涉及请求返还财产等物权相关问题,即便超过20年,仍可主张权利。但如果是基于债权债务等其他性质的不动产纠纷,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需明确纠纷具体性质,才能准确判断权利是否还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

三、不动产纠纷案件的管辖地在哪

不动产纠纷案件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意味着涉及这些合同的纠纷,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鉴定和执行等工作,也能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所以当遇到不动产纠纷时,当事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有哪些之后,我们还有必要关注相关的延伸问题。一是若不动产纠纷出现管辖权争议,应如何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二是若当事人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向非专属管辖法院起诉,法院会驳回起诉。当你在处理不动产纠纷时,面临管辖争议、不确定起诉法院等难题,切莫陷入迷茫。若你对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建议就能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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