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纠纷审查范围有哪些
遗产纠纷审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遗产范围,需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如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等,要排除他人财产及非法所得。二是继承人资格,审查哪些人具有继承资格,包括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判断是否存在丧失继承权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三是遗嘱效力,若有遗嘱,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四是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确定各继承人应得份额,审查是否存在多分、少分或不分情形,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二、遗产纠纷中遗嘱效力如何审查
审查遗嘱效力需从多方面进行。首先看遗嘱人主体,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其次审查意思表示,遗嘱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部分内容无效。
再者关注形式要件,不同类型遗嘱有不同要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使用,且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此外,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处分了他人财产、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等。
三、多份遗嘱效力冲突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多份遗嘱效力冲突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废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确立了遗嘱以时间先后判断效力的原则。
若存在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但前提是每份遗嘱都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要最后订立的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规,就以此遗嘱来确定遗产分配。
在了解遗产纠纷审查范围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遗产纠纷中证据的有效性问题,哪些证据能被法院认可,像遗嘱的真实性、证人证言的可信度等。另外,遗产纠纷涉及的诉讼时效也很关键,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遗产纠纷的处理过程复杂且专业,若你对遗产纠纷审查范围的其他细节,或是证据有效性、诉讼时效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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