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自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非自愿签订的协议通常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能证明协议是在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非自愿情形下签订,受损害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一旦协议被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受损害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协议则继续有效。所以,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签订协议时非自愿以及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
二、受胁迫签的合同法律效力该如何认定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可分情况认定。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前,其形式上有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合同继续有效;若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实务中,受胁迫方需举证证明存在胁迫行为、胁迫具有违法性等,证明力较强的证据会更有利认定。
三、受胁迫签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期限是多久
依据《民法典》规定,受胁迫而订立合同,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该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期限届满,撤销权即消灭,当事人无法再以受胁迫为由撤销合同。所以,受胁迫方应在法定期限及时行使权利,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非自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时,除核心问题外,还需关注相关拓展情况。若发现协议是在非自愿情况下签订,应该如何撤销呢?一般而言,受胁迫方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则需在九十日内行使。此外,协议被撤销后,财产又该如何处理呢?通常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需折价补偿。若你对非自愿协议的撤销流程、财产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