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杨子兴律师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自2010年起执业于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均有涉足,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案件,占比约96%。他还担任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等职务,同时是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莘县、冠县县委政府法律顾问,聊城仲裁委仲裁员。
处理商标犯罪案
在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长期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是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精准辩护策略
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他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提出应扣除6万余元;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如被告人系初犯、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
案件圆满结果
法院经审理,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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