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深厚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她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根基,使其在面对各类复杂案件时,能从法律专业角度精准分析,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
执业轨迹丰富
自2012年起,杨慧律师至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在这期间,她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凭借出色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才能,她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带领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她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以及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积极为社会贡献自己的法律专业力量。
案件经验积累
执业至今,杨慧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她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她的办案风格严谨认真,注重细节,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擅长企业服务
杨慧律师擅长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与起草等。她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她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许多企业在她的专业服务下,有效地避免了法律风险,保障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同时,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展现了出色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意识。
房屋买卖案例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作为原告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2019年5月4日,原告宋XX与被告康XX公司签订《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购买玉龙养生坊13102号房屋,并支付了购房全款。然而,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且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原告宋XX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损失以及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等。
被告康XX公司进行了答辩,认为在签订协议前已告知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协议还有会员权益,且公司在2020年1月16日获得了项目预售许可证,认为协议应有效;同时认为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不应承担高达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称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所致。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各自的观点提交了相关证据。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故协议应认定无效。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但对于原告要求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及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损失的请求,因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故意欺瞒行为,且自身也有审查义务,故判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并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法院认为该费用不是必要支出,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作出了相应的判决,杨慧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代理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原告宋XX的合法权益。
秉持执业理念
杨慧律师始终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在执业过程中,她以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为他们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她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结果。她的诚信和专业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使她在丽江律师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还是困难的案件,她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她的乐观执着和积极进取的态度,也影响着身边的同事和团队成员,共同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