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领域的“多面手”
张磊,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自2017年踏入法律行业,便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他是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还担任着哈尔滨道外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检察院听证员等重要职务。他不仅有着建造师、高级法律顾问等专业能力证书,还与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的公检法机关有着长期业务往来,擅长与公检法进行业务沟通及谈判。
张磊律师深耕刑事法律领域多年,秉持“普及法律、保障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尤其擅长刑事风险防控业务和经济类刑事案件。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合作办理刑事案件超1000件,实务经验十分深厚。
二、棘手强奸案的介入
一起看似普通却又复杂的强奸案,让张磊律师再次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犯罪嫌疑人XX(男,19岁)与被害人(女,16岁)原本是嫖客与卖淫女关系,后发展成男女朋友,期间男方有录像和拍照行为。分手后,男方以散播裸照和视频要挟女方和好或再发生关系,女方报警,男方被以强奸未遂罪名拘留。
犯罪嫌疑人父母心急如焚,找到了张磊律师。张磊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经过仔细分析,他发现这起强奸案并未进入实行阶段,只是处于犯罪预备阶段,而公安机关却认定为强奸未遂。
三、审查起诉阶段的精准辩护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张磊律师以强奸预备为切入点,与办案检察官进行了深入沟通。他提交的律师辩护观点主要围绕犯罪嫌疑人系首犯、初犯,认罪认罚,并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等情节展开。他指出,区分强奸预备和强奸未遂最重要的依据是犯罪嫌疑人是否针对强奸而着手实施。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只是有恐吓、威胁行为,并未实施具体的强奸行为,应认定为强奸预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张磊律师的意见,给出了有期徒刑十二个月的刑罚建议。
四、法院阶段的再争取
即便在检察院阶段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结果,张磊律师仍未放弃。在法院开庭时,他又提出了新的辩护切入点和相关案例,希望法院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刑罚。他的坚持和专业最终得到了回报,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辩护意见,减少了一个月的量刑,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五、同类案件的启示
张磊刑事辩护团队近两年办理了多起涉及未成年强奸类案件,这些案件大多是因为男女朋友分手,男方泄愤以视频和裸照相威胁继续发生性关系,或因女方不满14周岁而认定为强奸罪。张磊律师在介入这些案件后,总是积极寻找辩护方向,最终取得了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定罪不批捕,少刑等良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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