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实力不凡
李学清律师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拥有执业证号1532xxxxxxxxx6600。他从事刑事实务工作多年,从事律师职业也有一定年头。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熟知刑事程序的关键转折点,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要点。他秉持“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结果。此外,他还担任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2–2027)等社会职务。
二、复杂案件曲折经过
本案最初是一起强奸罪指控的刑事案件。一审阶段,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再次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三、专业辩护精准出击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李学清律师团队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他们死守“程序底线”,在罪名可能变更时,确保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他们精准引用司法解释,紧扣《刑诉法解释》第295条,该条明确规定法院拟变更罪名的,应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直击程序硬伤。通过以程序促实体公正,即使案件存在道德或舆论压力,也绝不放弃程序权利。
四、成功裁定彰显正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这一裁定为终审裁定,程序正义得以捍卫。本案的成功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也展现了李学清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实力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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